为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根据《中共河南省高级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豫高法[2014]249号)和《中共正阳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正发[2014]12号)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科学划分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其他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各项措施,为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㈠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纪委和上级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生命线工程,纳入我院工作全局。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㈡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持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委意见,党组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共同酝酿,考虑成熟后再提交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严查用人腐败,在我院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㈢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加大“六难三案”整治力度,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各种制度规范,研究制定约束干警业内外行为、促进作风转变的铁规禁令,积极探索公务接待、公车配备、因公出国(境)等信息公开制度,以整体配套、严密完备的制度机制防止不正之风滋生和反弹。
㈣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函询约谈、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㈤坚持重拳反腐零容忍。以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查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制度,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干扰和阻力,形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大合力。
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进一步明晰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把工作重心转换到执纪、查案、问责上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强办案力量和物质保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
㈠明确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要明确工作定位,聚焦主业主责,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纠正“四风”,坚决惩治腐败,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监督责任。
㈡加强检查考核。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每年对各部门领导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㈢加强责任追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党组出台的《正阳县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正法﹝2014﹞111号文件),“凡是对党组的决策、部署、工作安排不落实造成负面影响的,除对相关干警严肃处理外,中层正职在同一岗位第一次给予诫勉谈话,第二次停职检查或调整岗位,第三次就地免职,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分管院领导的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决执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保障机制
㈠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落实上级纪委有关查办案件工作部署,带头履行领导、协调、检查、督促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职责,及时听取办案情况汇报,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及时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廉洁从政的表率。
㈡落实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其他党组成员要根据分管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领导并监督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定期对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进行约谈,发现分管部门的干警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廉洁从政的表率。
㈢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业务建设、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结合本部门实际,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廉政防控措施,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发现本部门人员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时,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纪检组长汇报;大力支持本部门廉政监察员开展工作,积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当廉洁从政的表率。
㈣建立“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每年年初,党组和纪检组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审查本院党风廉政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内容,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㈤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充分发挥“清风茶社”廉政谈话平台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测评靠后且信访举报较多、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制度。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每半年向院党组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本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年终向院党组写出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全院干警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