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少年法庭成功审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三名电信诈骗分子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朱某以办理大额信用卡为由,在互联网上大肆宣传“业务”。2016年2月18,朱某通过多种方式获取到范某信息,掌握了范某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向范某推销“办卡业务”,并声称能为其办理某银行10万元透支额度信用卡,朱某又与付某、朱某某通谋,先后安排付某假扮业务员与范某通话,并安排朱某某联系制作了伪造的信用卡,邮寄给范某,并以交纳材料费、开卡激活手续费、验资等借口,先后五次骗取范某74400元。后被范某察觉报案,朱某、付某和朱某某相继被抓获。
8月8日,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将三名嫌疑人向我院提起公诉。我院少年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经审理,我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付某、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遂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考虑到付某、朱某某在整个诈骗过程中起作用相对较小,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