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
《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只有在雇员对损害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才可以适用过失相抵。但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在雇员受害赔偿案件中,雇主不再依据无过错责任归责,而应适用过错责任。
【案例索引】
一审: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2013)卫民初字第6号
【案情】
原告李文龙,男,1975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卫辉市太公泉镇祁窑村。
委托代理人张云波,淇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
被告李长贵,男,1961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卫辉市太公泉镇古子涧村。
委托代理人陈彦枝,卫辉市上乐村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
被告刘校所,1970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卫辉市太公泉镇古子涧村。
委托代理人王京鹏,河南百泉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原告李文龙受雇于被告李长贵为被告刘校所建房屋制顶。2012年8月2日18时许,原告在施工中于所建房屋上不慎摔下受伤,后被送往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1天,经诊断为:右跟骨骨折、左腘窝皮肤挫裂伤。后经伤残等级评定,原告为九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部分护理依赖,其出院后护理期限拟定为陆个月。原告支出医疗费12164.12元、交通费125元、鉴定费2290元。原告受伤治疗期间,被告李长贵为其支付医疗费10437.16元。
【审判】
卫辉市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在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但原告作为成年人,在施工过程中对自身安全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导致损害发生,存在过错,应当减轻被告李长贵的赔偿责任。被告刘校所作为房主建房与被告李长贵形成承揽法律关系,原告与被告刘校所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原告要求被告刘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被告李长贵辩称与原告非雇佣关系,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反驳原告主张,故不予采信。基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赔偿范围及数额如下:医疗费12164.12元、误工费3938.42元、护理费3489.6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营养费100元、交通费125元、残疾赔偿金30099.76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2141.42元、鉴定费229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以上费用共计77448.35元。对于原告其它过高要求部分,因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根据过错责任划分,被告李长贵应当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为47669.01元。对于被告李长贵已支付原告医疗费10437.16元应在其承担的赔偿数额内予以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长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文龙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7231.85元(已扣减被告李长贵已支付原告医疗费10437.16元);
二、驳回原告李文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70元,由原告李文龙承担988元,被告李长贵承担1482元。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之行,审理此类案件的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赔偿责任,雇员对损害发生有重大过失的,才可以适用过失相抵。但是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在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雇员受害赔偿案件中,雇主不再依据无过错责任归责,而应适用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