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难免有输有赢,只有让胜诉方赢得明白、败诉方输得服气,才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在办案中,我坚持以调解结案为目标,即使调解不成做出判决,也要凭着“有一分余地,做十分投入”的努力,让当事人在打官司过程中学法、懂法,消除对法律的误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解决了很多矛盾纠纷。群众满意服气了,即使败诉也不会再去上访。
最近审理的徐某诉李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我在充分释法答疑的基础上,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但最后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以判决结案,李某败诉。今天李某来领判决书,我向他讲解了判决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他的疑问不厌其烦地详细作答。最后李某对我说:“通过你的讲解,我明白了法律是咋规定的,打了一次官司让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我虽然官司打输了,但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