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并提出了“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要求,这进一步明确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道德建设对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
法律和道德是调整社会关系、实现社会治理的重要规范。法治和德治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依法治国是外在的,从外面的力量、从强制的角度来规范人的行为,以德治国是从内心、从人的素质上要求来自觉地遵循这些规范,我们在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德治,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过程中的必然要求。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如何进一步让法治和德治交融互促、一体同行,我们需要更大的努力。
要注重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落实到立法、司法和守法等各个环节,形成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环境,让法治精神彰显的同时处处体现价值的引领,使社会治理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同时也要注重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推动文明行为、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尊崇英雄、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从而使法律法规更好地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
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要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要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要在道德教育中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制度建设工作中,通过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的关键作用。领导干部要努力成为全社会的道德楷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