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平法执字第480-3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富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春丽,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张艳,女,1986年2月13日生,汉族。
河南省信阳市景明公证处所做出的(2014)信景证执字第12号执行证书及(2013)信景证民字第0424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张艳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最高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关于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张艳在银行的存款2800000元。冻结期限为6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刘长江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 鲍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