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特别新增加了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提起诉讼。这一条款明确提出了在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中,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根据法律的授权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施行已两年余,但就本地区各级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立案情况来看,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数屈指可数,甚至一些基层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未见一起。
究其原因,平顶山市卫东区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认为条款规定过于笼统,审判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益诉讼是新生事物,有关组织对此缺乏经验,也缺少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支撑;二是起诉主体模糊。按文义解释,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仅指现行法律直接、明确规定可以就某一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或组织,目前仅海洋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致使公益诉讼难以推行。三是有关的诉讼规则、配套制度尚待明确。特别是受案范围、程序规则、举证责任、费用承担、赔偿标准、相关权益的归属等问题,影响了公益诉讼的开展。
为此,平顶山市卫东区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建议:1、法律授权要明确。除《海洋环境保护法》外,在其他领域并没有被明确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组织,新的民事诉讼法颁布和实施后,相对应的法律授权不明确,使得公益诉讼变成空号子。2、诉讼权益要明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到底是谁的权益?如何计算受到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诉讼请求支持后,如何分配?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3、利害关系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权益的救济途径要明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疑是许多个人利益整合后产生,那么在公益诉讼中,利害关系人应当处于什么地位?证人?第三人?其他?参与诉讼的利害关系人是否可以通过案件直接主张自己的权益?未参与诉讼的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应当如何主张?4、原、被告举证责任划分要明确。本类诉讼的举证责任未见相关法律明确,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原告在诉前固定侵权及赔偿数额等主要证据会造成原告诉讼成本过高、过程漫长,但一旦放宽又可能产生滥诉。所以该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划分需要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