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贩卖毒品案——向吸毒人员贩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构成贩卖毒品罪
(一)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18日,被告人孙某明知陈某某为吸毒人员,仍以8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某2粒氯硝西泮。同年12月22日,孙某被抓获,沁阳市公安局从孙某轿车内查获含阿普唑仑成分的药片20粒净重1.4克,含佐匹克隆成分的药片7粒净重0.7克,含唑吡坦成分的药片7粒净重0.91
克。上述药品均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
(二)裁判结果
沁阳市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认为,被告人孙某明知陈某某为吸毒人员,仍将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作为毒品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其家属代其预交罚金、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最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宣判后,被告人孙某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