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关于申请人彭某、孙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吴成权、张光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1月10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吴成权、张光江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吴成权身份及相关信息:吴成权,男,汉族,1973年1月7日生,身份证号41302919730107****,现住新县城关向阳路3号。
悬赏期限:2022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吴成权下落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奖励举报人。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电话:0376-6367618 13782980256
被执行人张光江身份及相关信息:张光江,男,汉族,1974年3月30日生,身份证号41302919780330****,现住新县陡山河乡张湾村张祠堂组。
悬赏期限:2022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
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张光江下落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奖励举报人。
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376-6367618 1378298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