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我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凌晨6点,24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执行局局长陈世敏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本次集中执行主要对涉兴福村镇银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和执行。行动前,执行局对此次行动做了周密筹划,认真梳理案件、仔细摸底调查、反复推演方案、深入摸排路线、确保执行行动顺利进行。
此次共分为三个执行团队,分赴田湖、黄庄、九店、闫庄、大章等地开展执行活动,全程由银行工作人员见证执行。截止当天11时,共对八名被执行人进行了传唤,两名被执行人与兴福村镇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三名拒不执行的“老赖”依法拘留。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盘活县域经济发展,我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信息化网络查控、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手段,加大“老赖”惩治力度,重点执结了一批涉金融纠纷案件,最大程度上减少金融机构的“呆账”“死账”,切实维护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