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世可与被执行人丁庆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2014)商民初字第5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应支付申请执行人王世可执行款25万元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丁庆书(身份证号码:41302719721119363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商城县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本院网站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