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来,让我体会到,政法干警必须注重锤炼四种能力。
一是站位全局。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讲规矩,一切从全局出发,善于把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工作方式的转变、法律政策的实施,促进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和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是科学审判。要勤于学习,学以致用,指导实践,逐步由理论、业务的成熟上升为政治的成熟。要善于思考,吃透上情,准确把握法律运行规律。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诚心诚意地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三是开拓创新。要敢于创新,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要有敢为天下先的胆略和勇气,敢闯敢试,敢“吃螃蟹”。要善于创新,准确抓住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把握好力度和时机,心要热,头要冷,步子要稳。要饱含激情,面对机遇敢于争先,面对艰险敢于探索,面对落后敢于奋起,面对竞争敢于拼搏。
四是综合协调。不仅要做好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协调,更要做好外部协调,善于换位思考,沟通交流,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团结合作,凝聚干事创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