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法官札记

        识得烟火人间色

          发布时间:2015-12-23 11:17:34


            从事法官工作数年来,潜移默化间,我养成了两个办案习惯。一是每次都是在下乡的间隙,顺带与邻近的但是人办理案款的交付手续;二是每到一个陌生的农村走访调查,我总是要第一时间记下村委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或许是出于内心道德律的作用,渐渐地固化为独特的行为惯性。前者一来为了消除奔波之苦,二是确也节省当事人的路费,甚至避免当事人误工,举手之劳,周到之事。后者着眼于基层干部知民情,晓民风、懂民意的优势,他们对乡风村俗知根知底,拥有高超的群众工作能力,当遇到老百姓有抵触情绪不易交流时,他们是用心沟通天然桥梁。

            “法律之情理乃法律之灵魂”。确实,真实的司法并不一定要靠波澜壮阔的大案要案作支撑,正是那些每天重复着的小事,令人又哭又笑的亲情、友情、善恶世情,看似琐细寻常实则深刻密切地装点着这个法治变革时代的好大背景。法官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的使者,法律借助于法官降临尘世。我们恪守的虽是正义、公平、人权登春秋大义,但我们基层法官,一生都与群众打交道,注定会被人间烟火笼罩。“市井小民”、柴米油盐、儿女情长,抹杀了这些内容,法律就沦为真空,司法就显的苍白。

            法不远人。司法不是施法,法律越来越趋向精密,人类越来越趋向个体权利,与我们打交道的真实世界充满了凡俗琐事,牵绕的衣食住行纷繁琐碎,案结事了往往靠的不只是法律,还要有一颗历尽人间烟火的心。我们独立于立法,却又最能理解立法精神;我们食人间烟火,却又最能作出价值判断;我们看似遮掩双眼,却又最能掂量法律之轻重。

            法律是理性的,但也是情感的产物。法的现实根据在于法是服务人生而慰贴人心的生活样法,符合人们对于美好而合理的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之预期与预设。法官也好,法律人也好,只有规则是不够的,还有朴素的人文价值观抑或人本情怀,可感可知、有血有肉。司法的意义是什么?当然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要求,让那一纸生效裁判有了温度和力量。倘若制定公交车票价的,往往是一群不坐公交车的人,假设我们办案总讲逻辑,不讲情感,法治的图景岂敢想象?

        责任编辑:王惠姗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