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的危害是很大的,但是交通肇事之后的正确处理是唯一能够安抚家属情绪的良方,能够及时报案,承认错误,将损失和伤害减到最低,是我们在交通肇事中最想看到的结果。近期,襄城县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就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该被告在肇事后主动投案,要求按照自首处理,但被驳回,下面我们就交通肇事案件的主动投案的界定来进行判别。
2014年6月12日6时许,被告人卞某平驾驶的重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兰南高速公路襄城县境内时,与李某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及何某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在轿车内罗某某当场死亡、普通货车中曹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何某某受伤、三车及部分高速公路路产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安执勤大队认定,卞某平负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襄城县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卞某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卞某平犯交通肇事罪成立,予以支持。关于卞某平的辩护人辩称卞某平主动投案、应该按自首处理。因交通肇事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是肇事者的法定义务,故辩护人的上述理由不足,不予支持。但辩称卞某平属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深、系初犯、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到位、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建议对其使用缓刑的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卞某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