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股东是否有权查阅、复制公司文件资料?是否受持股比例的限制?
法官讲法: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监督管理层的重要方式,是股东行使其他股东权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前述查阅权并无持股比例的要求,但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问:股东是否享有分红权?应当多久分红一次?
法官讲法:
分红权即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获取投资回报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各公司的分红频率取决于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问:持股比例多少的股东可以参加股东会?股东在股东会上能否一票否决提交股东会讨论的事项?
法官讲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四、问:什么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谁制订?
法官讲法:
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五、问:股东会由谁召集?是否任何股东均有权召集股东会?
法官讲法: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六、问:股东欲退出公司,是否必须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份?能否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
法官讲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原有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但是,需要注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问:股东个人意愿与股东会最终决议产生重大分歧,能否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法官讲法:
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但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投注网站_365bet足球游戏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