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简介
博望法庭位于方城县城西南38公里处,辖博望、广阳两个镇,89个行政村,21.9万人。该法庭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1人,其他聘用人员3人,法庭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措施,推行法庭进乡村等措施。2017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22件,审结411,审结率为97.4%。先后被评为市青年文明号单位并荣立荣立集体三等功,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单位,全市优秀法庭,全县十佳政法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以十九大精神为工作指针 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队伍素质决定着案件质量和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博望法庭是该县最偏远的法庭之一,利用干警吃住在法庭的便利,组织干警进行夜学,集中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开展“开卷有益”读书会活动。加强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法庭。组织全体干警进行法学理论探讨和案例分析,鼓励干警撰写信息、调研、案例编报提高审判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为做好审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素质基础。法庭干警的调研宣传文章分别被中央、省市县有关媒体采用。博望法庭从未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树立起了人民法庭和法官“亲民、为民、爱民、廉洁”的良好形象。
以案件质量和效率为生命线 提高办案质效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
一是为加强审判管理和审限监督,法庭对立案、排期、送达等审判各个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理时限。 二是及时快速地送达。为破解案件“送达难”的难题,该庭发扬“人人都是送达员”的协作精神,分工不分家,通过电话通知送达、中午吃饭时间送达、午休,甚至晚上休息时间错时送达、节假日预约送达等各种方式加快裁判文书的送达,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
三是坚持司法公正原则,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做好判后释疑,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所办案件未出现一起信访案件。
和谐诉讼 创新调解工作机制
首先,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实行“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三位一体的调解联动机制。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相邻纠纷等案件,通过与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强诉前联合调解和法律指导工作,尽量将在纠纷诉前化解。
2016年11月21日上午,博望法庭庭长曹天祥与书记员翟英杰一起到该镇梅林村和平庄巡回审判,并现场勘验,与村干部联合成功调解一起因树木影响采光而引起的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在村委会主任李恒生的见证下,栽下了双方边界的界桩,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其次,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因案、因人、因时运用一些辅助调解方法,如亲朋介入法、借用说情法、案例列举法、代理人协助法、趁热打铁法、矛盾冷却法,从情、理、法、利等多角度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促调解成功。
再次,构筑“讼前--诉中-判前-判后”多点位、辐射式、全覆盖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乡村基层调解组织等联络,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实行类型化案件分流委托调解。
以能动为司法理念 主动延伸司法服务
加强巡回审判工作。
把巡回审判打造为博望法庭的一个品牌。该庭在辖区较大的村和社区设立了多个巡回审判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巡回审判点进行立案受理,设置专门联络员,定期开庭审理,调解或判决等方式,让群众不出村社就能解决诉讼难,积极寻求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2015年 12月15日上午,博望法庭在博望镇朱庄村,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案进行巡回审判,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村民进行普法。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达成协议,困扰两年的土地纠纷最终得以有效解决,当事人喜笑颜开握手言和。
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主动或受邀去乡镇、村、部门、学校上法制课及进行座谈,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3名干警均担任辖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多举措便民爱民。
为解决部分群众不能在法庭工作时间参与诉讼等实际困难,博望法庭通过推广午间法庭、双休日法庭、节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当事人申请非工作时间咨询、信访、立案、审理的,可事先向人民法庭预约。推出便民利民服务的新举措。2016年4月3日,博望法庭利用清明节假期成功调处的原告皮某和被告岳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法庭寄语
司法无小事,案件无大小。博望法庭始终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稳定作为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细节中,用忠诚和汗水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